壹傳媒有限公司於周三(15日)遭高等法院頒令清盤,辦公室設備供應商昨(16日)入稟區域法院,向壹傳媒集團旗下一間公司追討39.3萬元逾期款項。
原告方為理光(香港)有限公司,答辯方為壹傳媒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雙方在今年1月1日達成一份同意書,涉答辯方欠原告方393,427.5元的款項,原告方入稟追討該筆欠款及利息。
財政司長陳茂波早前引用《公司條例》第879(1)條賦予的權力,提交呈請要求法庭將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高院於周三作清盤聆訊時,壹傳媒沒有法律代表出席。法庭在無人反對下頒令壹傳媒即時清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