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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涉向報案人被捕人索逾百萬貸款 還押明年3月再訊 (20:12)

隸屬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女警,承認前年與他人串謀洗黑錢,她另涉去年處理兩宗案件期間,向一名盜竊案報案人索取貸款103萬元,以及接受一宗打鬥案被捕人提供的6萬元貸款,被廉署落案起訴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以及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兩案今(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答辯,裁判官劉淑嫻應辯方要求,兩案押後至明年3月1日再訊,以待辯方去信廉署或律政司商討控罪。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被告區嘉曼(46歲)早前承認的兩項串謀洗黑錢罪指稱,她在2019年10月15日至去年2月18日、及2019年12月12日至去年2月18日,與名為Mercel的男子串謀洗黑錢,總值約53萬元。

區嘉曼另被控於2020年1月8日及3月16日,身為警務處女警,未獲特首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盜竊案報案人李思明索取兩筆分別為100萬及3萬元的貸款;以及同年5月11日接受打鬥案被捕人胡顯鎏所提供的6萬元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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