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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大三罷非法集結罪成各囚3月 官:阻嚇為首更生為次 (17:19)

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警員在天水圍追截黑衣堵路者,其間一名女子伏在地上,身旁男友欲扶起她,兩人一同被捕。該對情侶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今(1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各判囚3個月。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表示,兩人蒙面參與堵路,增加爆發衝突的風險,判刑要以「阻嚇為首,更生為次」。

辯方求情稱,男被告、侍應劉勇(27歲)與母親同住,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捲入本案有違他善良正直的本性。至於女被告譚芷澄(27歲),辯方表示她從香港中文大學畢業後,從事環境保育相關的工作,是有理想和抱負的年輕人,非大奸大惡之人。辯方稱,案發時的示威者少於10人,集結規模較小,而且兩名被告沒有擔任領導角色,對犯案有悔意。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表示,女被告學業成績理想,接納兩名被告過往背景良好,而本案沒有牽涉衝擊警方防線等更嚴重情節,非法集結歷時較短。惟施官強調,案發日的「大三罷」行動是反修例運動高峰,雖然集結人數不多,但兩名被告以雜物堵路,都會造成市民不便,加上兩人蒙面掩飾身分,令爆發衝突的風險大增,判兩人各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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