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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頒令壹傳媒清盤 (10:31)

財政司長陳茂波早前引用《公司條例》第879(1)條賦予的權力,向法庭提交呈請將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高等法院今(15日)開庭,壹傳媒沒有派出法律代表。聆案官黃健棠在無人反對下,下令壹傳媒即時清盤。

壹傳媒現任臨時清盤人為譚競正及文景城。法官陳靜芬早前頒下判辭表示,經初步審視後,同意為了公眾利益,須將壹傳媒清盤,做法屬公正公平。

律政司代表在庭外表示,今日完成壹傳媒在香港的清盤程序,至於有關台灣《蘋果日報》的業務去向,要視乎壹傳媒的公司架構,並由法庭委任的兩名臨時清盤人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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