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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文員誤導警員罪成 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05)

女文員去年11月手持印有違反《港區國安法》字句的氣球,被休班水警尾隨至秀茂坪安達邨,稱誤以為對方是「變態佬」,亮鎅刀兼腳踢對方自衛,之後向警方報稱假地址,經審訊後被裁定誤導警務人員罪成,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則罪脫,今(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刑時稱,考慮報告正面,案情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遂接納感化官建議。

裁判官屈麗雯早前裁決時稱,被告馮楚惠(31歲)作為日本和諧粉彩導師,管有鎅刀不代表有意圖傷人,當日她多次逃走不果,被推至保安座頭,倒地後才亮刀,她甚至退後要求警員不要行近,當時已有即時受襲的危險,以鎅刀自衛非不合理,故裁定被告襲警及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脫;惟被告不可能將「居住4年」和「婚後將遷居」的地址混淆,裁定她明知而誤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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