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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等涉違立法會特權法准保釋 續因民主派初選案還押 (18:43)

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涉於2018至2020年間,兩次在立法會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控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等罪名,他今(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申請保釋,控方沒有反對,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批准其保釋,下令他以1000元及500元擔保,兩案於2022年2月4日再訊。惟林卓廷續因涉民主派「35+」初選案還押,羅官提醒他獲批擔保後須準時上庭,他回應「我會喺入面㗎喇法官閣下」。

首案中,林卓廷及尹兆堅被控於2018年6月13日在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時,在香港立法會綜合大樓一樓會議室內,妨礙立法會人員王祥執行職務;尹兆堅另被控襲擊鄭永華。

至於在次案,林卓廷、郭家麒及區諾軒被控於2019年5月11日的《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會議中,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一,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陳恒鑌、周浩鼎及葛珮帆。

陳恒鑌、周浩鼎及葛珮帆均正參與立法會選舉,分別是新界西南地方選區、新界西北地方選區及選委會界別候選人。其餘候選人名單見選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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