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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警侵吞藏5萬元報失銀包罪成還押 官斥被告口供「荒謬絕倫」監禁是唯一選項 (17:27)

駐守機場報案中心的警員涉監守自盜,侵吞內有逾5萬元現金的報失銀包,疑將銀包藏於茶水間的雪櫃底。該男警否認盜竊罪,今(1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稱,被告當時只需查看銀包內的證件,便可聯絡失主取回銀包,但他沒有這樣做,反映他無心無意解決事件;又認為他從接觸錢包一刻起,便打算挪佔,更斥被告的口供「荒謬絕倫」,明言監禁是唯一選項。案件押後至12月21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

辯方求情提及,被告馮奕鈞(案發時28歲)為家中唯一經濟支柱,他不但會因本案留下案底,更失去夢寐以求的工作,已是最大懲罰。辯方稱,被告過往多次獲上司嘉許,且本案中事主沒有任何損失,冀法庭能夠輕判處理。

裁判官彭亮廷裁決時引述被告稱,他處理涉案銀包時,要記錄每張鈔票的序號,而帶銀包到報案室的女子,其嬰兒在哭鬧,被告遂讓她離開,決定把銀包藏在茶水間雪櫃底,翌日以「不留名」的方式處理。彭官斥說法「荒誕、荒謬」,指出警隊沒有規定要把每張鈔票的序號記下,被告大可以記錄鈔票的面額、總額及數量等;又說即使被告有處理偽鈔經驗,亦沒有理由懷疑當時該銀包內藏有偽鈔。

對於被告供稱報案中心的夾萬不安全,故把銀包放在雪櫃底,彭官質疑,被告發現問題但從未向上級反映,甚至假定其他警員會偷竊,形容被告的解釋「荒謬絕倫」,遂裁定他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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