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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仔餅」涉搶槍案 開槍警:身為警員面對危險沒有離開 (20:11)

前年11.11大三罷,綽號「熊仔餅」的男學生周柏均在西灣河中槍,他與另一男生涉企圖搶劫等3罪,案件今午(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盤問下,開槍警員稱身為警察,需要弄清事情,故面對危險沒有離開。他稱白衣男曾做手勢「煽惑」示意他人上前,才決定拘捕,他說擔心被搶槍,但同意愈接近白衣男,對方愈容易搶他的槍。

被告周柏均(21歲)和胡子鍵(20歲)否認故意阻撓警員A,以及企圖搶劫A的一支警槍。周柏均另否認企圖從A的羈押下逃脫。辯方問及,開槍警員A聽見男聲叫「唔好畀佢走」及感到危險,何不離開?A表示「因為我係一個警察」,需要弄清事情,又稱「唔知走唔走得甩,於是我選擇轉身面對」。

A同意當時對他構成威脅的,只有白衣男及尾隨他的兩名黑衣男。但A沒有後退,他解釋後退可能會跌倒,而且當有人違法,身為警察的他「無理由向後退」。

A指出,白衣男以手勢「煽動」後面的人上前,遂決定以非法集結罪拘捕白衣男,A形容白衣男雙手舉高至耳邊,手指垂前示意。辯方庭上重播片段,指出白衣男雙手實情是撥向他自己,狀似挑釁A走近,A改為同意辯方說法。A隨後箍着白衣男,但他稱因情況混亂,未有宣布拘捕。

辯方問,為何A於翌日的口供,沒提到白衣男做手勢「煽惑」這項關鍵細節。A回答「可能我漏咗」,當時電光火石間有人逼近他,A昨天(8日)重看片段後可補充「帶頭煽動」的手勢,又稱手勢只屬其中一個拘捕的原因。辯方質疑,A聲稱擔心被搶槍,但他把槍擺近白衣男,是方便對方搶槍,A否認。法官謝沈智慧一度暫停盤問,提出警員可將警槍上膛,「點會咁容易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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