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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男涉商場廁所塗鴉罵警字句受審 辯方稱被告遭警斥「掟你去國安嗰邊」 (20:00)

29歲男子涉今年年初在葵涌廣場男廁內,塗鴉寫上「黑警死全家」等字句,他否認兩項刑事損壞罪,今(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辯方表示,警員沒對被告施行警誡,反對將口頭招認呈堂。辯方又說,被告曾遭警員辱罵、打臉及叉頸約半分鐘,在警署內有警長對被告惡言道「你想開大定開細?開大如果你唔認,就掟你去國安嗰邊,到時候連你老竇老母都拉埋。」

被告麥榮傑(29歲)被指於今年1月19日,在葵涌廣場二樓男廁內損壞廁格、牆身及門口。保安供稱,男廁的門被人以黑色箱頭筆寫上「黑警」和「狗官」。警員25711羅偉文作供表示,他見到被告寫「黑警死全家」的「家」字,他於男廁內質問被告。

控方指出,被告被捕及在警誡下作口頭招認,稱「對政府表達不滿,所以用筆表達意見」,以及「『黑警』同『狗官』嗰四個字係我今日晏晝6點左右寫嘅」。辯方反對上述招認呈堂,稱警員只對被告說過「依家拉你」,沒有告知被告所涉的控罪,亦沒作警誡。

辯方提到,當晚4至5名警員在男廁內包圍被告,以粗口吆喝他「唔好玩嘢,係你㗎啦」,令被告受驚。警員27352又用右手叉被告的頸,把他推向牆,以左手拍打被告的面部3至4下,被告遭叉頸約半分鐘。辯方認為,警員在被告沒掙扎下使用不必要的武力。

辯方說,警員筆錄招認前,沒向被告發出羈留通知書和解釋其權利。裁判官陳慧敏將於控方舉證後,裁斷此特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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