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11大三罷期間,綽號「熊仔餅」的21歲男學生周柏均在西灣河被警員以實彈擊中腹部,一度命危,他與同日被捕的另一男生否認阻差辦公和企圖搶劫等3罪。案件今(6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稱警員當時受「前後夾擊」,向被告開槍。辯方將爭議被告是否企圖搶槍,以及警員是否正當執行職務等。
被告周柏均(21歲)和胡子鍵(20歲)報稱學生,兩人被控當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警員A,以及企圖搶劫A的一支警槍。周柏均另被控企圖從警員A的合法羈押下逃脫。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當日早上有人響應黎明行動,在各區堵路,警員A到場時,聽到有人叫「唔好畀佢走」,A覺得危險遂手握警槍戒備。一名戴黑色口罩、頭笠白色外套帽男子步近警員A,A拔出警槍指向他,當A打算制服他,對方便捉住A,並抓A面部及頸。
同時,白衣男背後的兩名被告和另一灰衣男子走近警員A,A擎槍指向首被告周柏均,周柏均伸手企圖搶槍。白衣男攬着A及襲擊他的頭部,次被告胡子鍵和灰衣男則阻擋A後退。控方續稱,受到「前後夾擊」的A,向周柏均的腹部發射第一發子彈,周柏均隨即倒地。胡子鍵企圖搶去A的警槍,A撥開他。4人拉扯期間,A開槍發射兩發子彈,沒擊中人,胡子鍵失平衡倒地。警司B到場時,白衣男及灰衣男逃去。
兩名被告現場被捕,當救護車到達時,周柏均表示想除下背囊和站起來,警員A和警司B叫他不要動,但他撥開A的手及轉身逃跑。兩名警員立即追截,周柏均及後遭制服。
胡子鍵在警誡下稱,當時見到警員「揸住支槍」捉着白衣男子,胡子鍵聽到一下槍聲後左耳耳鳴,「隨即我就趴在地下,而之前我其實係想由警察手上搶返番個白色衫男子,但唔成功,之後我畀警察拉左」。
事後,警員A發現其左頰紅腫和中指擦傷,而周柏均右肝肝葉及右腎經手術被切除。控方將依賴5段影片,傳召2至3名警員作供,以及呈上兩名市民書面供辭舉證。案件明(7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