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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發帖稱受傷警「失憶就無法指控任何人」 六旬漢煽惑傷人罪成囚7月 (13:52)

去年初中環「天下制裁」集會期間有警員遇襲受傷,61歲無業男子其後涉在facebook公開發帖稱受傷警員「只是皮外傷」,若頭被重擊「失憶就無法指控任何人」。他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今(2日)在區院被判監7個月,法官李慶年稱「社交平台(的言論)好似病毒散播得好快」,「刺激到隱蔽的人、少數極端分子」,而被告因其年紀對使用社交平台的敏感度不足。

辯方庭上進一步求情稱,胞姊讚賞被告蔡易文為人樂善好施,他因本案未能為離世的母親奔喪。辯方強調被告案發前後均呼籲他人不要上街示威。

李官判刑時表示,本案被告並非名人,不足100人回應帖子,該帖子似乎是單一帖子,沒加劇激進程度。被告雖然煽惑他人,但他明顯受到前一天的事情影響而發帖。被告縱然煽惑他人襲擊警員頭部,但沒有具體計劃行事,言論較為概括,背後也沒有實際導致襲擊警員頭部的行為。

李官以8個月監禁為量刑基準,考慮被告在調查期間合作和過去奉公守法、重犯機率不高,酌情扣减1個月刑期,終判囚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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