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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認行人隧道噴「HK人加油」判1年感化 (19:16)

兩名男生被指稱前年9月在沙田一行人隧道內,噴上「HK人加油」等字眼,二人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19歲次被告早前認罪後被判社會服務令。現年20歲的首被告其後亦認罪,今(11月3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1年感化令。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表示,考慮被告的犯案年齡、有悔意、沒案底,案件亦已事隔兩年,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戴志立(20歲)的感化報告正面,有真誠悔意且願意接受特別條件。溫官指出,早前感化報告發現被告有接觸危險藥物的迹象,再索取感化報告後,內容尚算正面,亦建議判處感化令,故採納建議。

溫官提醒被告要遵守附加條件,包括遠離危險藥物,進行尿液測試和接受社區式戒毒服務,工作、居住、社交活動等亦要遵照感化官的指引。他警告被告,若尿液被驗出危險藥物,仍可能索取戒毒所報告及判被告入戒毒所。

案情指出,前年9月24日晚上約11時,有人踏單車途經源禾路翠榕橋下的行人隧道,發現約7人張貼海報,故報警。警員接報到場,見到被告戴志立及楊唐祺(19歲),並在楊唐祺的背囊搜出海報及噴漆等物。兩人否認貼海報,但承認曾在火炭路行人隧道噴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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