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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會衝突 郭永健認藐視妨礙兩罪但爭議案情 押後先審理爭議 (17:52)

去年5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在主持特別會議時提出,內務委員會之前多月未能選出主席,其間遭泛民質疑越權,並發生衝突,時任立法會議員助理兼工黨主席郭永健涉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今(11月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藐視罪,以及抗拒或妨礙立法會人員罪共兩罪。辯方爭議郭永健伸手令涉事保安員跌倒的動作,申請就此作「紐頓聆訊」,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聆訊。

報稱立法會議員助理的被告郭永健(34歲),承認各一項藐視罪,以及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指稱他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一內,於立法會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以及於同日同地抗拒或妨礙簡廣榮。

辯方表示對部分案情有爭議,即郭永健有否伸直左手令事主簡廣榮跌倒,而事主一度留院及取得32天病假。羅官將「紐頓聆訊」押後12月15日處理,屆時控方將播放約半小時的片段,預料將傳召該立法會人員作供。郭永健就去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現正在服刑,散庭時有旁觀者祝他「生日快樂」,他步入羈留室前揮手示意。

另外,時任立法會議員的區諾軒(34歲)涉前年於《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會議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控4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今亦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由於他沒有律師代表,羅官今提訊時告知他,其餘同案被告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4日再訊,區諾軒稱不反對案件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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