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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長認偷同袍信用卡買iPhone還押 求情稱晉升壓力大 同袍形容「模範榜樣」 (14:01)

35歲男警長涉在前年2月至3月偷取同袍的信用卡,簽帳購買3部共價值29,697元的iPhone,以及在3間麥當勞消費共41元,並兩度「偷龍轉鳳」將舊卡與事主補領的新卡掉包。被告今(2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3項盜竊罪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其餘5項盜竊罪則留法庭存檔,還押至12月13日。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時因晉升警長感極大壓力,又稱對警隊工作感自豪,案發後停職至今,一手摧殘夢想。

被告劉晉寧(35歲)案發時任職警長,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再訊,待索取心理及精神科報告,12月17日再作進一步求情,其間還押。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前年1月升職警長,出於壓力犯案,事後發現患適應障礙症。他在被捕後感極後悔,需接受輔導,家人擔心他會自尋短見。被告親撰求情信稱案件使家人、同袍失望,令警隊蒙羞。

被告已付清涉案的信用卡帳單。辯方表示,信用卡持有人梁樂倫已原諒被告,甚至為被告撰求情信,指出被告對工作充滿熱誠,相信他出於壓力犯案,冀法庭寛大處理。

親友撰寫的求情信稱被告樂於助人、慷慨、勤勞,認為被告僅一時「愚蠢地」犯案。同袍亦形容他有幹勁、富責任感,是隊中的「模範榜樣」;被告的兒子僅16個月大,妻子現失業,她求情冀法庭讓被告繼續擔當好丈夫、好父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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