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涉招家人開戶洗黑錢3.8億 14人落網 (17:42)

警方昨(22日)起一連兩日採取行動,以涉嫌「洗黑錢」拘捕14人,指他們開設最少60個傀儡戶口處理騙案得益,至少牽涉50宗騙案,涉案騙款約2500萬。警方指,有犯罪集團成員招攬家人或伴侶開戶洗黑錢,不排除有騙案受害人仍未報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早前根據情報,發現一個犯罪集團自去年4月至今年10月,招攬家人、伴侶及其他人開設個人及公司銀行戶口,以最少60個戶口,收取及處理其他本地及海外詐騙集團犯案所獲得益,包括2500萬來自8宗本地及42宗海外詐騙案所得騙款,包括電話騙案、電郵騙案、網上情緣及投資騙案等。集團其中一名骨幹成員以空殼戶口,在火炭租用一個工廈單位作「運作中心」以便操控傀儡戶口,涉案黑錢存入傀儡戶口後,會在短時間內被骨幹成員在櫃員機以現金提取或轉帳至證券戶口。

警方昨日及今日(23日)展開代號「飛絮」的行動,搜查一個犯罪集團位於火炭一個工廈單位及其他地方,以涉嫌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洗黑錢)拘捕9男5女,年齡介乎23至56歲,檢獲50張銀行卡、銀行文件、手機、手提電腦及37萬現金,並凍結相關戶口超過2000萬款項。警方指,被捕者包括一名集團主腦及兩名骨幹成員,主腦與其餘7名被捕人為家人或情侶關係。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總督察鄧凱彤指,涉款最大一宗騙案為投資騙案,一名30歲女文員在交友程式結識一名自稱來自美國的男子,騙徒聲稱可以提供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事主將55萬港元交予對方後,騙徒隨即去如黃鶴。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楊展榮提醒,市民在無合理解釋下借出或售賣銀行戶口,無論與借用或購買者是否相識,一旦該戶口被用作洗黑錢,即有可能觸犯洗黑錢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囚14年及罰款500萬。

相關字詞﹕洗黑錢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