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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拳王杜恒霖揮拳打女友 獲准簽保守行為3年 (19:27)

前香港拳王杜恒霖,涉在私家車上因感情問題揮拳打女友面部數下,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案件原於今日(2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惟開審前,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獲裁判官批准,並下令他自簽1800元及守行為1年,其間不得干犯與暴力相關行為,另須付300元訟費。惟控方隨即要求覆核,裁判官其後下令延長守行為期至3年。

案情指出,報稱商人的被告杜恒霖(35歲),與梁姓的事主拍拖1年。今年5月13日早上,事主到被告位於沙田的住所探望被告,兩人隨後登上由被告私人司機駕駛的私家車,其間兩人因感情問題吵架;爭吵激烈之際,被告揮拳打事主面部數下,事主嘗試以雙手阻擋。控方證人指稱沒有看見事發經過,被告的私家車的行車紀錄儀亦沒拍下事件。

兩人返回被告住所,事主躲到房間內向友人求助。警方接報案件後,近下午4時抵達被告的住所及拘捕他。事主則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接受檢驗,結果顯示,事主右邊眼眶觸痛及瘀傷、左上頜骨紅腫、鼻樑瘀傷、右手手腕泛紅及右無名指甲撕脫和擦損。被告警誡下一度保持緘默,其後承認一時衝動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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