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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儀從業員水樽擲警暴動罪成囚2年4月 官稱反修例示威「不對等內戰」 (15:46)

前年7月14日沙田遊行,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29歲殯儀從業員涉在新城市廣場向警員投擲塑膠水樽。經審訊後,他今(2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判監2年4個月。法官練錦鴻形容,前年反修例期間,由引以為傲的和平示威演變為暴力,於10月升級至「不對等的內戰」,「從歷史軌迹可見暴力可衍生更多暴力」,斥被告行為自大自私,挑戰法律。

練官裁決時表示,當晚中庭有約50名示威者圍着警員,並投擲雨傘、水樽等雜物,警員以盾牌抵擋,有3名警員受傷。片段可見晚上9時許,有人鏈傳遞水樽,被告賴俊樂曾舉起水樽。他事後被捕,警誡下稱「我有去沙田,但我無做非法嘢」。被告承認片段截圖為其本人,他將水樽摔在地上,因為被市民阻礙,未能前行而發泄。

練官根據髮型和涼鞋等特徵衣著,裁定被告即片中男子,他是向上投擲水樽,不是向下摔。練官稱,事前多人擲物,被告從群眾衝出,是有目的向警員擲水樽。他其後返回示威人群當中,揮手示意顯示默契,是有共同目的,並非孤狼式襲擊。被告在暴動現場破壞社會安寧,故暴動罪成。

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時27歲,他中三輟學,在殯儀石廠任職工人13年。僱主和多名同業稱讚他勤奮工作和樂於助人。辯方又指出,案發僅約1分鐘,涉及只是水樽,且當時「街坊裝」的被告沒有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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