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3人阻警拘示威者襲警罪成 兩婦囚4月 教學助理囚5月 (17:59)

前年11月有網民發起在大埔超級城示威,3名女子涉意圖阻止示威者被捕而襲警,早前被裁定兩項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罪成。其中50歲家庭主婦和55歲保安員就一項襲警罪,今(1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而被控兩項襲警罪的27歲女子則判囚5個月。主婦就定罪提上訴,其間獲准保釋。

3名被告依次為家庭主婦陳美霞(50歲)、保安員鄭玉珍(55歲)及小學教學助理陳君怡(27歲),3人同被控於前年11月3日,意圖防止李光祐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高級警員郭文廸。陳君怡另被控與其他人意圖防止鄭玉珍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警員凌兆禧。

辯方求情時稱,首被告陳美霞為普通家庭主婦,她一時衝動犯案;次被告鄭玉珍是單親媽媽,育有兩子的,任職保安的她因本案未能續領保安牌照,日後亦難以找到相當薪酬的工作。辯方續稱,第三被告陳君怡有悔意,她沒打算成為暴力的前線示威者,當時高估了處理衝突的能力,承諾不會再犯。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表示,3名被告就首項襲警罪的行為和罪責相等,考慮到她們背景良好,判處監禁4個月;第三被告另被控的一項襲警罪亦被判囚4個月,基於整體量刑原則,就兩罪共判監禁5個月。

相關字詞﹕襲警 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罪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