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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兼職女友」不適拒賣淫遭勒索3萬 3女認罪其中兩懷孕被告准保釋候判 (14:57)

3名年輕女子安排一名任「兼職女友」的16歲少女賣淫,高峰期間兩天接客8次,少女因身體不適拒絕接客,卻被勒索逾3萬元,最終報警求助。涉案3女今(18日)於區域法院(案件在荃灣裁判法院處理)承認控罪,其中兩名懷有身孕的被告獲准保釋候判,另一人還押。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3名被告依次為黃貝兒(又名黃科恩)(20歲)、石素斯(22歲)及陳映貝(21歲)。首被告承認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次被告及第三被告承認「控制另一人而目的在於使該人賣淫」及勒索。首、次被告現正懷孕。

庭上透露,第三被告今年7月錄取「無損權益口供」,指證同案者。法官譚思樂要求控方交代,何時向另外兩名被告的律師披露該口供,但控方一度未能回答,法官表示驚訝。

案情指出,16歲少女X向首被告黃貝兒借錢不果,首被告提議X從事涉及性服務的「兼職女友」。次被告石素斯及第三被告陳映貝為X的中介,二人替X拍照性感照,用於在通訊軟件Telegram招攬客人,並安排X出入酒店的車輛。去年5月,X在兩日內接客8次,收取共8000元,但她稱身體抱恙,故不願意繼續接客。

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威脅X繼續接客,否則要X支付逾3萬元賠償,或將X的照片貼在街上,又稱部分客人藏有X的影片。次被告揚言「12點見唔到條數,你真係等出post」;第三被告則指「你係咪要我上門搵你呀?」X最終向社工透露事件,揭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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