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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遭警截查跌倒早產後遭控礙公職 官質疑警首份口供未說明被告有出示身分證 (16:27)

今年1月,一名孕婦在土瓜灣遭警員截查,其間疑跌在地上,她被指阻礙警員被捕,3日後早產誕嬰。孕婦事後被控阻礙公職人員,今(1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警署警長出庭作供,遭暫委裁判官黃子豪質疑,本案核心在於被告是否拒絕出示證件,警署警長沒有在首份口供說明被告最終有出示身分證,「法庭唔係好明白」,警署警長最終承認有疏忽。

被告坐地遭控方指「消極反抗」

辯方:任大狀30多年見過最茅今次

控方甫開庭表示,被告劉笑芬(43歲)涉坐在地上阻礙警員約半小時。辯方則稱,被告的胞姊曾叫被告起身,遭警員阻止。辯方亦批評,控方呈上一些影片截圖,把被告坐在地上形容為「消極反抗」,「我從事大律師30幾年,見過最茅係今次」。

控方其後傳召帶隊巡邏的警署警長劉芷芬作供,她稱被告四周張望、眼神閃縮,有非法入境嫌疑,所以截停被告。惟被告拒絕合作,反問「做咩要畀身分證你睇?」劉芷芬說,被告一直情緒激動,直至警員宣布拘捕,被告才肯出示身分證,之後大力坐在地上。被問到有否留意被告是孕婦,劉芷芬表示「我都係女人」,最初以為被告身型腫脹肥胖,後來救護員到場,她才知悉被告懷有身孕。

辯方盤問時指出,劉芷芬的下屬多次用手指指向被告,似在責罵被告。劉芷芬回應,下屬「有指(被告), 但係無罵」。辯方又稱,劉芷芬今年2月錄取首份口供,沒有提到被告願意出示身分證,事隔4個月才補錄供辭交代此事。劉芷芬否認補錄口供是「補鑊」,她亦忘記為何首份口供有遺漏。

被告在庭外哭訴,早產兒子身體欠佳,她上庭前一晚失眠,承受精神折磨。她又說,今年初獲區議員及《蘋果日報》協助跟進事件,「隔咗10個月,幫我嘅人一個一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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