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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女疑心肌炎亡 開藥逾10小時院方始用藥 醫生:一定係愈早注射愈好 (19:59)

21歲女子於2017年初因心口痛等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急症室,其間心臟兩度停頓,經搶救後回復心跳,惟一直昏迷不醒,22日後疑因心肌炎死亡,死因庭今(16日)展開研訊。家屬質疑院方延遲用藥。瑪嘉烈醫生鄧宇軒供稱看「牌板」後,於2017年1月4日晚上處方藥物,翌日凌晨5時許院方才為女生注射抗生素,即逾10小時後才用藥,稱「一定係愈早注射愈好,工友幾時拎到上嚟,唔喺我控制範圍內」。

事主蘇潔茵(終年21歲)2017年1月26日在瑪嘉烈醫院死亡。案件由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以及4男1女陪審團審理。醫管局有大律師代表列席,事主父母和姐姐列席在家屬席。

瑪嘉烈醫院急症室醫生盧偉供稱,事主於2017年1月4日入急症室時心跳加速及心口痛等,心口痛放射至左肩,導致左上肢麻痹,事主心臟的胸椎下方有雜音,遂將她送到內科病房檢查。

內科及老人科病房醫生王華鈦供稱,事主維生指數正常,惟傍晚起白血球指數超出正常的3倍,代表事主可能有炎症,心臟酵素亦比常人高,他安排事主驗血後,由醫生鄧宇軒接手。

負責照顧事主的註冊護士崔詠儀稱,事主在內科病房有暴力行為,「想打人」和「激動想走落牀」,獲鄧宇軒指示可「約束」事主不要傷害自己及他人。

鄧宇軒稱,由於事主神智有變,變得情緒激動和不安,白血球和心肌酵素均超出正常範圍,他與深切治療部醫生商討後,認為有必要為事主進行「腰椎穿刺」,診斷是否有中樞神經系統感染,根據國際指引要排除此可能性後,才可懷疑事主是否有心肌炎;惟事主心臟在晚上近10時至10時半間兩度停頓,搶救後分別在8分鐘和10分鐘回復心跳,終被送到深切治療部。聆訊明(17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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