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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針筒刺港鐵職員等罪成 判半年醫院令及監禁兩月緩刑3年 (15:51)

港鐵職員去年於葵芳站查票時,遭35歲男子用針筒刺傷後頸,警方上門拘捕疑兇時,發現不屬於被告的銀行卡及八達通。該男子早前承認一項傷人罪及3項盜竊罪,他今(11日)身穿橙色囚衣到區域法院應訊,以表悔意。法官練錦鴻引述報告指出,被告患妄想症和思覺失調,判處他6個月醫院令,以及監禁兩個月、緩刑3年。

被告彭偉明(35歲)沒律師代表,他稱不同意精神科報告。他表示,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時沒有異常行為,他不願和醫生溝通,避免提供不利證據,寧願被判監禁。他又說身穿橙色囚犯衣服到庭,是希望表達悔意。

練官判刑時稱,精神科報告指出被告被診斷患上妄想症和思覺失調,他覺得港鐵職員會找他麻煩,遂以令人害怕和嚴重的手法傷害職員報復。練官指出,被告行為明顯是妄想症所致,判監不是最適宜,認為他應盡快接受治療,於是就傷人罪判處6個月醫院令,以及就盜竊罪判監兩個月,緩刑3年。

案情指稱,被告去年3月7日在葵芳站從後拍打港鐵職員肩膊,職員遭刺傷及痛楚大叫。涉案針筒為空針,職員事後發現右後頸有一處小於一毫米的微細傷口。被告警誡下稱職員經常查票,所以憎恨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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