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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維修工涉廁所及港鐵站偷拍女子 控4罪准保釋下月再訊 (14:17)

39歲港鐵維修技工被指稱在大圍一間酒吧的女洗手間內,拍攝女子的私密部位,以及三度在港鐵站扶手電梯,拍攝多名女子的裙底影像,按新修訂的《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以及3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1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12月9日再訊,被告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及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天到黃大仙警署報到。

被告林樂恒(39歲)被指控在今年11月10日,在大圍積存街太平洋酒吧內的女洗手間,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至於3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涉及其手機內3段其他女子的裙底影像,包括今年8月12日在旺角港鐵站及黃大仙港鐵站拍攝另兩名女子的裙底,以及8月23日在牛頭角港鐵站拍攝一名女子的裙底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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