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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眾志口罩不達標 餐廳董事認違商品例罰款1萬元 (13:13)

前眾志成員透過一間餐廳「The Artlab by Favilla」售賣「自救口罩」,包裝寫有「ASTM Level 1」防護級別及「NOT MADE IN CHINA」,海關接報稱口罩未達標,先後拘捕時任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常委梁延豐及涉案餐廳董事,控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其中經營餐廳的公司及公司董事,今(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有關傳票控罪,各判罰款1萬元。

經營涉事餐廳的朝花夕拾有限公司承認「供應/要約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餐廳董事梁百豪則承認「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

案情指出,海關人員去年4月21日喬裝顧客光顧餐廳,以600元購入6盒標示為「ASTM Level 1」的口罩,檢驗發現口罩不符合標準。梁百豪警誡下承認,沒有確保出售口罩的效能達標。根據專家意見,「ASTM Level 1」口罩可用於醫療程序,涉案口罩含有虛假聲稱效能,或為醫療人員帶來中等程度風險。

辯方求情稱,被告考慮坊間口罩短缺,才向供應商購入小量口罩出售;海關事隔數日再喬裝顧客到餐廳視察,已經找不到同款口罩。裁判官判朝花夕拾有限公司及梁百豪各罰款1萬元,並下令充公涉案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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