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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認IFC示威違限聚令候判 官斥為政治訴求置公眾安危不顧 (19:38)

「Lunch哥」李國永去年多次到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示威,三度違反限聚令,他今(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於去年4月參與受禁群眾聚集的票控,裁判官下令押後判刑,並稱案件有一定嚴重性,批評被告為了自己政治訴求,不理會政府因防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擴散而禁止群眾聚集,將公眾安危置之不顧。

案情指出,去年4月28日傍晚網民發起「和你Sing」示威活動,6名警員在IFC附近候命。他們經對講機知悉有逾20人在IFC的1樓中庭聚集,亦有警員透過網上新聞直播,看見被告李國永(現年19歲)與十數人在場唱歌、喊口號等。警方到場拉起封鎖線,限聚集者5分鐘內離開,但包括被告在內6人沒遵從,警方遂票控他們違反4人限聚令。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案發時只有17歲,現為中學文憑試重讀生,並呈上三份醫療報告指出,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自閉症及讀寫障礙,容易受他人影響,其父母承諾加強監管、輔導被告。辯方又稱,案發時限聚令為新推出法例,被告未能掌握新例要求而犯事,亦承諾不會再犯。

由於李國永另否認兩項組織及參與受禁群眾聚集的票控,兩案分別排期明年1月及2月開審,裁判官下令本案押後至兩案審結再判刑,其間先索取感化令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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