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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14歲女生認連儂牆貼文宣還押候判 官:規模龐大海報內容具煽動性 (19:32)

15名男女包括一名教師,去年2月在葵涌連儂牆張貼文宣,被控刑事損壞等罪,案中兩名最年輕、案發時14歲的女學生今(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香淑嫻聽畢求情後,押後判刑至12月1日,其間索取一系列報告,兩人還押候判。其餘13名不認罪或未有答辯意向的被告,押後至12月29日作審前覆核及答辯。

辯方求情指出,認罪的兩名被告現年16歲,為同校學生,案發時年僅14歲,心智不成熟及判斷力低;二人過往品格良好,相信經社工輔導逾一年後已重回正軌,重犯風險低,望法庭考慮事件無造成永久損壞、手法和平等,先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

裁判官稱,本案有一定嚴重性,因張貼海報的規模龐大,海報內容具煽動性及多樣化,兩名被告帶同「成桶漿糊」等伙同他人作案,早有預謀,但法庭不會忽略二人年紀最輕,或容易受人唆擺犯案,會先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報告後再判刑。

認罪被告同意的案情指稱,2020年2月24日下午5時許,警方接報前往葵涌邨商業中心的天橋外,見到一批人正在欄杆及牆上張貼寫上「光復香港」等政治字句的海報。其中一名被告被截停時,手上持有3張與牆上相同的海報;在旁另一被告手持紅色水桶、油漆刷及白膠漿。事件招致房屋署花逾2000元清潔費。

其餘13名被告,除學生林慧淇(19歲)及教師李重熙(31歲)未準備好答辯外,餘下11人分別否認刑事損壞及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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