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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學院學生認8.31太子站暴動囚3年4個月 官稱「知道你本性相當好」籲反省回饋社會 (14:14)

前年8.31港鐵太子站發生衝突,多人被警方拘捕,首批被控暴動罪的一名22歲演藝學院男學生,今(1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暴動罪,被判囚3年4個月。法官姚勳智宣判時特別向被告提及,「知道你本性相當好,對演藝有抱負」,囑咐他好好反省,將來回饋社會,並稱「好多人關心你」,數名親友聞判後痛哭拭淚。

被告溫嘉霖(22歲)承認於前年8月31日,在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月台參與暴動。他另被控刑事損壞、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3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多名親人、同學和老師到庭支持,被告深感悔意並向受影響公眾致歉。辯方又指出,被告醉心戲劇及創立劇社,惟修讀演藝學院一年後因本案休學,或未能完成學業,花心機所建立的或付諸流水。

控方案情指稱,警方反對民陣發起當日在遮打花園的集會遊行,晚上約百名示威者在旺角堵路。至10時半,有蒙面示威者衝進旺角站大堂,以槌子等武器損毁售票機等,被告有份破壞車站控制室外的設施。示威者用雨傘刺戳控制室門上的防盜眼,其間被告站在旁邊。

警方到場後,被告與示威者衝入開往太子站的列車,有示威者阻礙車門關閉及與乘客爭執,他們向一名男乘客Y叫罵,有片段拍攝到Y遭人掌摑。當列車抵達太子站,被告與示威者在月台,近距離挑釁指罵Y和另一男乘客X,X在車廂內遭箍頸及以雨傘戳頸致刮傷。被告曾用拐仗不停敲打地面,粗言穢語命令X及Y走出車廂。港鐵經評估旺角站和太子站後,稱損毁涉款共約1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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