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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男偷拍裙底出售 警搜屋檢仿製槍母親同被捕 (18:42)

警方接獲報案稱有人在網上討論區張貼約100張偷拍女士下半身照片,其中約70張事主為穿校裙的女學生,涉及10多間中學,偷拍的照片及影片更被出售圖利。警方深入調查後,昨日(2日)拘捕一名20歲男子,並在他家中搜出5支仿製槍械,涉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盜竊及管有仿製槍械罪,其同住的49歲母親亦被捕。

警方今年10月接獲一間學校報案,稱發現其學生裙底相片被上載至一個網上討論區。警方調查後發現該批照片大部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拍攝,包括巴士及港鐵等,事主在不知情或不同意情况被偷拍,相信偷拍者趁人多擠迫或事主乘扶手電梯時,用手機偷拍其裙底,及後更將相片及短片在網上討論區以數十至數百元出售。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主管李嘉偉督察表示,警方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名疑犯,探員昨日在彩虹站埋伏,發現疑犯尾隨一名穿校服的女學生乘扶手電梯,並用手機偷拍其裙底,探員立即上前將他拘捕。李嘉偉續稱,被捕男子20歲,報稱無業,探員昨晚將他押返其將軍澳健明邨寓所搜證,在他電腦中檢獲相關短片,並發現3支仿製手槍及2支仿製步槍、約9000多粒BB彈,及一張去年9月已報失、屬於他人的八達通,探員亦將被捕男子同住的母親拘捕。

黃大仙警區刑事部總督察潘兆鏗指,相信疑犯犯案持續約半年,拍攝地點涉及全港多區,現亦已掌握買家紀錄。他稱查獲仿製槍械相信用作發射BB彈,但仍要待槍械鑒證科檢驗其槍口能量。警方重申,政府就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發布有關罪行的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修訂法例,已於上月8日生效,提醒市民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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