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民主派涉「35+」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立法會前議員陳志全還押逾半年後,本年9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另一被告立法會前議員范國威則於同月被拒絕保釋。《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麗冰今(2日)頒下判辭解釋,她稱考慮陳志全以往表現,包括他任職立法會議員時的背景,相信他在嚴謹的保釋條件下,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杜官在判辭中提到,陳志全任職立法會議員時,幾乎百分百投入議會工作,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曾稱讚陳志全是最勤奮的議員,陳志全亦會與政府合作。
判辭續指出,律政司一方稱陳志全過去與台灣政黨有聯繫,他獲協助潛逃的風險甚高。代表陳志全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則稱,陳志全沒有案底,其年邁母親住在老人院,陳志全與未婚夫亦居於本港,他獲保釋後不會犯案及潛逃。杜官相信陳志全在嚴謹的保釋條件下,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遂批准保釋申請。
范國威遭拒保釋 官:看呈堂片聽言論認為會續危害國安
至於范國威的保釋申請,杜官引述另一國安法指定法官稱,立場堅定和有決心的人有較高風險犯案。杜官觀看呈堂片段及聽取范國威的言論後,認為一旦范國威獲准保釋,他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故拒絕其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