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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鄒幸彤何桂藍涉六四集結案受審 警司:支聯會沒提供實質防疫方案 衛生署不建議集會 (18:45)

去年警方首次禁止支聯會舉辦六四集會,支聯會和民主派等人自行到維園悼念,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和何桂藍3人否認煽惑他人參與,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2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負責的警司被問到案發前一年、六四集會的情況,他稱已忘記,並說「2019年全年打緊暴動」,後來澄清記得反修例示威在6月12日發生。

中區警區助理指揮官周詠儀供稱,去年4月23日收到支聯會舉辦六四集會申請,她表示警方參考過往經驗處理集會申請;初步估計後,她稱5月時本港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嚴峻,確診個案增至約1000多宗,而且集會當日仍維持8人限聚令,批准集會「有機會畀市民違反法例」。

周詠儀於5月28日與支聯會開會,惟她指出支聯會沒提供實質的防疫措施方案,包括如何確保社交距離等。她其後索取衛生署專家意見,稱不建議舉辦集會。周詠儀考慮到公眾安全等一籃子原因,於6月1日發出反對通知書禁止集會。她續稱,當時持續有警民衝突,而參加集會的市民包括長者及小朋友,為免警員的出現刺激市民情緒,故只調派警員在維園外戒備。

辯方盤問下,周詠儀稱案發時尚未強制佩戴口罩,支聯會沒提供具體防疫安排,警方不能施加相關條件。辯方提出,5月的確診個案跌至6宗,她稱一旦有感染爆發,個案數字可上升。她表示沒向衛生署諮詢建議措施,又否認取得衛生署意見前已決定禁止集會。

警司:不反對以往30年六四集會屬和平

周詠儀表示,「(集會)自由唔係無限嘅自由」,她亦考慮公眾安全、公共秩序及維護他人權益後作出平衡,又重申警方尊重市民集會自由。辯方形容,過去舉辦了30年六四集會所得的經驗是和平,她稱不反對這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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