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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明日之星」開賭場 認罪判社服令 (17:30)

29歲男休班警今年涉與兩名男子,在觀塘一個1600平方呎的工廈單位內無牌營辦賭場,早前承認營辦賭場,以及明知而容許受禁群組聚集進行兩罪,今(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兩名女子承認協助管理賭場罪,一人被判12個月感化令,另一人則押後至11月16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為報稱公務員的被告男警吳衍鋒(29歲)、無業江永琛(29歲)、學生黃俊朗(24歲),承認於2021年4月10日,在九龍觀塘時運工業大廈14樓D室營辦賭場;以及身為控制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的人,明知而容許該受禁群組聚集進行。另文員楊穎琪(24歲)及導師周衍彤(21歲)承認協助管理賭場罪,其中周衍彤押後至11月16日判刑。

控方在庭上提供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資料作補充,稱案發當日有5宗新增個案;3月27日至4月9日共有124宗新增個案;至案發當日累計個案有逾1.1萬宗。

代表吳衍鋒的辯方早前求情形容,吳衍鋒是警隊的「明日之星」,今日再稱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相當正面,且有悔意,上了深刻一課,明白定罪紀錄會成為人生污點;其父為他找一份地盤工,讓他「由低做起」。辯方亦稱,案發時疫情不嚴重,且所有在場的人均戴上口罩,沒有飲用酒精飲品,希望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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