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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女警涉濫權入屋索市民個人資料 控公職失當受審 (19:05)

49歲女警涉於休班期間,未經批准下行使警察權力,自稱警務人員進入單位及索取個人資料,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女警否認控罪,今(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屋主供稱,一名自稱警員的女子上門欲找其次女,曾稱「我係好人,唔係壞人,我做警察」,在屋內亦曾把疑似委任證放在枱上,其後聽到該女子與次女通話時曾說「你唔合作」;次女作供時則表示不認識該女警,亦不知道女警何故找她。

雙方承認事實指出,被告曾佩君於1993年加入警隊,隸屬大嶼山北區第四巡邏小隊的車長。被告在事發當日、即前年7月30日下午4時下班,晚上與一名男子一同進入事發大廈的升降機。

屋主郭耀康供稱,晚上10時許,他與長女郭叡菁各自在房間,突然聽到有門鐘聲,郭耀康看到一名約40多歲女子,後方站着一名年紀相若的男人。女子其後進入屋內,稱「搵唔到你個二女」,並請郭耀康致電予其次女,但沒人接聽。其後長女從房內出來,同樣協助致電並接通電話。該女子隨後與次女通話,郭耀康則站在附近,聽到女子曾說「你唔合作」。

次女郭叡薇則供稱,當晚與朋友在尖沙嘴時接到姐姐數次來電,接聽後得知一男一女的警員上了家中,並稱有案件需要她協助調查。女警隨後接過電話問其位置、身分證號碼及工作地址。郭叡薇隨即質疑,並指對方作為警察,應該有這些資料,但在對方不停要求下,郭叡薇表示自己在尖沙嘴亞士厘道工作,但她其後感到奇怪,故沒有透露其他資料。女警又表示「約個地方見面」,但郭叡薇想一般警察會約在警署見面,郭叡薇遂稱「上我屋企都無用,我都唔係屋企」,隨即掛了線。案件明(2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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