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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寶公司東主自編自導劫案騙保險金囚3年半 「劫匪」轉特赦證人囚獲減刑囚20月 (16:34)

珠寶公司女東主疑因「等錢使」,串謀一名男子在港鐵站合演珠寶搶劫案,要求男子假扮搶走一個聲稱內有約250萬元珠寶的行李箱,藉以詐騙保險公司250萬元賠償金。男子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並轉為特赦證人指證女東主,女東主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燕珠今(11月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指出,本案控罪嚴重,破壞保險行業對投保者的信任,判策劃犯案的女東主入獄3年半,角色相對被動的男子則判監20個月。

兩名被告為鄧家駒(31歲)及梁艷君(41歲),被控於2020年2月至5月5日間,串謀詐騙怡安工商業保險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下稱AON),令AON向迪卡辰鑽飾珠寶有限公司(下稱迪卡辰)發出保險金。

周官判刑時指出,獨自經營迪卡辰的女被告早在案發前兩個月,向AON申請加大保險金額,案件策劃過程精心細密。女被告在本案擔當主導角色,雖然AON最終無實際損失,但其欺詐行為已破壞保險行業對投保者的信任,以監禁3年半作量刑起點,不獲額外減刑。

法官續指,男被告雖聽命於女被告,但案件無其參與便不能成事,且他收取為數不少的10萬元酬勞,考慮他角色被動,以3年作量刑起點;由於他案底纍纍、更於出獄後不久犯下本案,升量刑起點至3年4個月。不過,他被捕後向警方提供案情,更轉為特赦證人指證女被告,可獲50%刑期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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