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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六四維園悼念 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等5人認參與非法集結等罪 (12:28)

去年警方首次禁止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集會,支聯會和民主派等人自行到維園悼念,24人被控煽惑參與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16人早前已認罪判刑,餘下的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今(11月1日)在區域法院認罪,而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則否認控罪。

8名被告原擬否認控罪,當中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錦威今日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4人及胡志偉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另承認舉行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認罪時表示「悼念六四是應有之義,無悔無憾。」

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則分別否認煽惑他人參與,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鄒幸彤庭上稱「明白讀嘅每一隻字,但唔明白點解係一個罪名,悼念無罪」,以及「悼念毋須批准,不認罪」。

何桂藍表示「明唔明都唔會認罪,回憶即使有罪,真相怎麼敢無言」,並稱「翻譯唔該」。法官胡雅文隨即表示,只須知道被告是否認罪,其他不需要傳譯人員翻譯。李卓人、梁錦威及胡志偉因其他案件續還押,5名認罪的被告押後至11月12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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