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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教師6度非禮兩女童囚3年 求情稱造福教育界29年 官反駁「你有出糧」 (16:19)

任教圖書科的五旬男教師涉於2016至2019年間,在沙田一所學校內8次非禮兩名女童X及Y,她們首次案發時均僅9歲。被告否認8項非禮罪,今(2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6項罪成,兩罪罪脫,判囚3年。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的求情信稱自己造福教育界29年,直斥他「29年有出糧,不要把自己說成那麼偉大」;又斥被告身為老師,製造藉口親近女童,利用她們無知、不懂反抗,行為令人齒冷。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張秉樞(57歲)曾患第三期直腸癌,完成手術後每日須排便8次,他近期癌指數亦上升;且他因本案辭職後,失去近300多萬元公積金,冀法庭輕判。惟裁判官陳炳宙認為,監獄有合資格的醫護人員,相信懲教處會作出合適安排 ,認為其健康狀況不是毋須入獄的理由。被告隨即就刑期及定罪提出上訴期間保釋,但陳官認為無合理成功上訴機會,下令被告即時服刑。

陳官裁決時稱,現年14歲的X在錄影會面供稱,4次非禮事件均發生在學校圖書館,被摸胸部。辯方曾質疑女童沒有及時迴避或後退,陳官認為當刻「電光火石」,要求一名9歲女童懂得反應,是脫離現實;更稱被告作為一個成年男子蓄意用手摸女童胸部,只有猥褻目的。

另一女童Y亦稱被4度非禮,如被告聲稱養了烏龜,當Y跪在窗邊看烏龜時,被告曾用手觸摸Y的臀部;Y在圖書館電腦室內,被告把肚貼着Y的肚子,其下體貼住Y的下體,並曾觸摸Y的胸部。辯方曾質疑,被告的肚腩會造成阻礙,惟陳官反駁稱人的肚腩並非金屬圓球,而是柔軟的組織,拒接納辯方的說法。

陳官又認為,兩女童在冗長的盤問下,整體證供都合情合理,故裁定她們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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