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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郵差涉WFH候召「秘撈」騙香港郵政1200元薪金 控4罪明答辯 (18:41)

郵差去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被安排「在家工作」(WFH)候召期間,往健身集團「秘撈」,欺詐香港郵政向他發出1200元薪金,他被廉署控以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以及兩項欺詐罪,明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許紹基(30歲),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他涉嫌於或約於2020年5月27日及6月4日,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兩份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陳述的便箋,表示他加入香港郵政後從無擔任任何外間工作,而他明知是意圖用以誤導政府。

另外兩項欺詐指出,被告違反《盜竊罪條例》,涉嫌於2020年7月21日及31日,沒有向香港郵政報告他於該兩日缺勤,於辦公時間內到健身集團工作,並意圖欺騙而誘使香港郵政向他發放薪金共逾1200元,而導致他獲得利益及政府蒙受不利。

被告於2017年2月初加入香港郵政任職郵差,獲派駐香港仔派遞局,此前他在一個健身集團任職會所主任,被告入職後向香港郵政申請在該健身集團工作,但遭拒,香港郵政其後調查被告涉嫌未經許可從事有薪外間工作。

去年1月至8月期間香港郵政間歇性實施在家工作安排,所有郵差均須在家候命,不得在辦公時間內辦理個人事務或擔任外間工作,但被告涉於同年7月21日及31日到上述健身集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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