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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被控期間剔出公司登記冊 官下令控方釐清法律問題 (18:00)

已宣布解散的支聯會、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庭上關注,政府早前將支聯會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加上支聯會已經解散,法庭如何界定支聯會的法律地位。裁判官表示,以往未發生同類情況,「唔知點處理」,故將前支聯會清盤人蔡耀昌列為本案的「相關人士」(interested party)。

控方表示,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周二(26日)根據《公司清盤條例》命令公司註冊處長將支聯會剔除註冊。控方亦收到破產管理署發信,稱支聯會已在《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下解散。根據條例,解散前歸屬公司的所有財產及權利,均須歸屬破產管理署長。控方稱與署方商討過,認為需時研究支聯會的法律地位。

蔡耀昌在庭上表示,政府的命令導致支聯會「突然死亡」,希望釐清破產管理署長作為公職人員,能否代表支聯會面對刑事審訊,「支聯會被迫解散,又繼續被控告,如何保障法律權益?」

署理總裁判官、《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稱,破產管理署長有權處理支聯會的財產安排,但刑事審訊似乎是另一回事,至於蔡耀昌能否代表支聯會仍是未知之數,因此下令控方釐清有關議題。羅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訊,以待控方釐清法律問題,以及調查涉案約60箱文件、50支記憶棒及9部電子器材等。

李卓人及何俊仁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鄒幸彤自行申請保釋被拒,同樣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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