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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訓局畢業生竹枝打警臂 認暴動囚2年3個月 (12:44)

前年8月觀塘區遊行演變為警民衝突,3名男子被控暴動,其中一名以竹枝打警員手臂的職訓局畢業生,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今(28日)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判囚2年3個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時指出,當日暴動嚴重性較輕,被告由出現至被制服僅1分鐘,接納他受社會氣氛影響,「一念之差」下犯案。

3名被名吳仲謙(25歲)、謝灼華(24歲)、周健豪(27歲)同被指控於前年8月24日在九龍灣偉業街近牛頭角警署一帶,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首被告早前疑潛逃至台灣,被法庭頒發拘捕令。第三被告則不認罪。次被告於開審前認罪,今日被判囚2年3個月。

許官總結案情時表示,當日20人架設路障,與警方對峙,約10人曾向警方防線擲磚及照射雷射筆,其後沒有衝擊防線,及至作供的總督察飛身撲向示威者,場面才開始變得「混亂」。他接納辯方所指稱,當日並無發生大規模暴動,加上遊行獲不反對通知書,交通已改道,亦無證據顯示有財產受損或有巿民受傷,嚴重性較同類案件為低。

他續稱,示威者是在謝灼華被制服後才投擲汽油彈,形容當時情況未發展至暴動,亦無證據顯示謝灼華認知當日暴力會達至使用汽油彈的程度,故會判處較輕刑罰。許官接納被告有良好品格、愛護家人、工作勤奮,亦已作深切反省,以40個月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四分之一刑期,考慮他無案底,再扣減3個月,判囚2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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