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民陣未按《社團條例》交資料 警搜4地點包括社民連會址 陳寶瑩稱荒謬 (13:13)

【13:13更新】民陣未有根據《社團條例》要求向警方提交資料,警方港島總區刑事部今早(28日)搜查民陣相關4個地點,包括社民連位於長沙灣的會址及佐敦立信大廈的香港彩虹會址,暫未有人被捕。

上午10時30分,一批便衣探員到達社民連長沙灣泰昌工廠大廈會址門外等候,數十名軍裝警員及機動部隊等在工廠大廈外戒備。11時許,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外務副主席周嘉發亦返回會址協助警方搜查。

另一批探員在佐敦香港彩虹會址,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表示,警方稱民陣未依時按《社團條例》提供2006年至今的相關資料,故手持法庭手令搜查社民連會址,並翻查會址的櫃桶,形容搜查相當仔細,若有文件需要翻閱亦會請她代勞,最終警方並未發現有民陣相關資料,故搜查約1小時後未有取走任何物件離開。

她稱對事件感非常不滿及感到荒謬,並稱已多次向警方強調社民連與民陣屬兩個不同組織,惟警方指出因社民連在2019至2020年期間曾接收過民陣資訊,故今日上門搜查社民連會址。她稱民陣最高峰時期有百多個成員組織,不明白為何只搜社民連及其餘3個地方,重申警方雖無取走任何資料,但搜查行動已對社民連造成不必要滋擾。陳寶瑩說:「對社民連同民間社會係一個政治恐嚇,一個寒蟬效應。」

相關字詞﹕民陣 社團條例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