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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生涉管兩疑似汽油彈受審 辯方:警設局安排被告運「紅酒」實為汽油彈 (17:52)

21歲大專生去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附近,被警員截查並搜獲兩支疑似汽油彈,其後一名葵青警區警長被指稱「自編自導」一宗汽油彈案。男生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受審。辯方不爭議被告管有該汽油彈,但稱被告遭一名警長設局,安排中間人指示被告運「紅酒」,結果是汽油彈,惟聯絡不到該名中間人出庭作供。

被告林偉豪被控於去年4月13日,在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疑似汽油彈。警方在同年4月20日表示,一名38歲葵涌警署特遣隊男警長涉妨礙司法公正被捕候查。

庭上播放被告被捕翌日凌晨與警方會面的錄影片段,他表示透過朋友介紹一份工作,運送貴價酒以換取5000元報酬,並將其聯絡方法交予一中間人。案發當晚7時許,中間人由柴灣接載被告到尖沙嘴及旺角等地,要求他獨自下車買毛巾。被告稱,中間人在行車時不斷講電話,談及「一陣間到,要搞一陣先」,惟不知通話對象是誰。

中間人駕駛至葵芳邨近葵涌警署一帶停車,戴手套在車尾箱「做咗啲嘢」,歷時近20分鐘,其後要求被告將裝有「紅酒」的手提袋,放到葵芳邨內一張石枱上。被告稱他未曾見過要運送的酒,但聽到玻璃碰撞聲響,不覺有異。他下車過馬路後,已不見中間人的身影,之後步行約100至200米,並放下手提袋折返時,被警員截查。被告獲准保釋,案件明(28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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