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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阻警追疑犯罪成囚7月 官:被告供辭不盡不實「顯然是大話」 (13:30)

去年10月31日為8.31太子站事件發生第14個月,40歲地盤工在太子站外用身體撞向警員,疑阻止警員追截疑犯,今(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7個月。裁判官陳慧敏表示,雖然警員就身體碰撞的供辭與片段有分歧,但不影響警員作供的可信性。陳官又形容8.31是「特別的日子」,被告戴黃色口罩和穿黑衣黑褲,明顯有備而來。

被告曾荣標(40歲)早前自辯稱,他當日在港鐵太子站外、旺角警署附近的後巷湊熱鬧,突然有人撞向他,他不知道對方是警員。裁判官陳慧敏裁決稱,網上片段顯示涉事軍裝警員往後巷追截疑犯,途人紛紛讓路,惟被告移動身體以阻擋警員,批評被告的供辭不盡不實,「顯然是大話」。對於警員作供時,談及身體被碰撞的方向與片段不符,陳官認為兩者的分歧微不足道,裁定被告故意阻撓警員。

辯方求情稱,本案在千鈞一髮間發生,事件只導致警員的警棍套受損,沒有令警員受傷,反映被告無預謀犯案。陳官聽畢表示,案發地點涉及風險較高,加上被告身穿寫有「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的黑色上衣,明顯有備而來,計劃參與示威。陳官強調,本案涉及肢體碰撞,被告阻撓警員或會挑起群眾情緒,增加暴力衝突的風險,故判囚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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