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涉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上月遭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港區國安法》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兩被告今(26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李運騰聽畢雙方陳辭後,稱考慮所有情況,現階段不相信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後,不會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遂拒絕其保釋。
李官下令傳媒不得報道披露被告身分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其就讀學校、年齡、性別及姓名等。
7名被告被指於今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間,在港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推翻、破壞中國憲法所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以及推翻中國中央或者香港特區政權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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