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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商場高處向警擲金屬柱 鄧竟成子作供:見圓柱物跌前方2呎「呆咗一呆」 (17:00)

去年7.1遊行期間,警方進入銅鑼灣時代廣場清場並拘捕多人,一名任職廣告公司的女被告涉在廣場高處向速龍小隊投擲一支金屬拉帶柱,被控有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盜竊、刑事毁壞及「自建築物掉下物體」共4罪,她否認控罪,今(26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警務處前處長鄧竟成之子、總督察鄧智兆在辯方盤問時形容當時情境「我發夢都記得」。法官其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辯方稱被告不會作供或傳召證人。案件定於11月19日辯方結案陳辭,並暫定12月23日裁決。

被告楊迎曦(35歲)報稱數碼編輯。總督察鄧智兆供稱,當日他穿防暴裝束及戴上頭盔,與其他警員沿扶手電梯推進時,看到前方有一名男子試圖投擲硬物,故曾發射海綿彈。他其後看到約1.5米長的圓柱物跌在前方2呎位置,形容當時「呆咗一呆」,隨即望上方,判斷上方有人襲擊警員。鄧智兆稱,當時身邊有5至6名同袍,警長52708在其前方。其後有同袍拉他到電梯後方。

辯方盤問時稱,該金屬拉帶柱是「打斜」墜下,而非垂直跌下。鄧智兆則稱,當下判斷是垂直墜下。法官陳廣池曾問控方有否就該金屬柱墜下的衝擊力索取專家報告,控方稱沒有,並解釋基本常識的理解下,高空墜下的硬物具破壞力,惟陳官稱這與基本常識無關,「係要量化個衝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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