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殯儀從業員涉新城市廣場暴動 警員否認從社交媒體獲悉被告資料 (20:02)

前年7月14日有組織在沙田發起反修例遊行,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27歲殯儀從業員當日涉在新城市廣場參與示威,被控一項暴動罪,他今(25日)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案件開審。辯方盤問一名刑事偵緝警員時指稱,該警員在進行錄影會面前,曾向被告展示一張來自起底網站、被告的照片,但警員表示不同意。辯方又稱警方曾在「幫港出聲」的社交媒體中得悉被告的資料,該警員回應不知道。

控方開案陳辭表示,防暴警員進入新城市廣場支援,當時約100名示威者集結、指罵警員及投擲雜物。其後有警員到達中庭,示威者後退,包括被告賴俊樂(27歲)在內的5人向警員投擲雜物。

被告曾投擲水樽,他當時並無戴上口罩。警方經調查後,去年3月27日以非法集結罪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我有去沙田,但我冇做犯法嘢。」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承認投擲水樽,並在閉路電視截圖中認出自己,以及截圖上簽署。同年6月9日,警方再次拘捕被告並改控暴動罪,被告警誡下稱「我無嘢講」。

刑事偵緝警員黃少康供稱,去年3月27日到粉嶺寶聯樓一單位拘捕被告,惟他當時不在家,遂於住宅附近拘捕被告。辯方盤問時指出,一名劉姓警長在「幫港出聲」的社交媒體中得知被告的姓名、身分證號碼等,黃少康回應稱不知道。辯方又指出,警方通過入境處的人事登記條例中搜出被告的資料,又稱搜尋資料前要先得悉被告的身分證號碼,黃少康回應「我係負責搵呢個人,唔係調查檔案」。

相關字詞﹕反修例 逃犯條例 新城市廣場 暴動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