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六四煽惑集結案 鄒幸彤文章提「堅守陣地」 控方質疑意指堅持舉行維園集會 (16:45)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涉呼籲參加今年六四維園集會,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鄒幸彤出庭自辯,接受控方盤問。控方讀出她撰寫的文章,質疑「堅守陣地」的意思是堅持舉行維園集會。她稱維園是本港最具六四象徵意義的地方,但強調她意思是「堅守悼念六四」。

控方首先問鄒幸彤是否同意警務處長有權禁止六四維園集會,她同意《公安條例》授權警方這樣做,但稱支聯會已經取消當晚集會,故不存在任何未經批准集結。

針對鄒幸彤在Twitter發表的文章,控方質疑她說市民「早就知道6月4日,該做什麼」,旨在呼籲讀者參加維園集會。鄒幸彤否認說法,表示她只想鼓勵每個人以自己的方法悼念六四,「都話支聯會無得搞集會,我都好愧疚」。她提到,即使警方禁止支聯會舉行維園集會,「唔等於將維園變成禁地,我唔明點解所有人唔可以入維園?(警方禁令的)法律效力無咁大」。

此外,控方外聘大律師黃錦卿一度表示,她在休庭期間前往洗手間,有旁聽者說出「不堪入目」的言論,恐怕影響其人身安全。裁判官遂提醒公眾不要騷擾主控,「但我諗法庭無法提供另一個廁所畀你」。

六四煽惑集結案 相關報道︰

鄒幸彤自辯:不如話港人煽惑我按良知行事

相關字詞﹕鄒幸彤 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六四集會 維園 西九龍裁判法院 自辯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