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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應拒捕罪成上訴遭駁回 上訴方:原審官沒處理警記事冊與庭上供辭矛盾 高院:記事冊僅摘重點 (19:30)

前年10月5日有網民發起反《禁蒙面法》遊行,晚上有示威者破壞中旅社旺角分店,報稱侍應的20歲青年涉掙脫警員追捕,在裁判法院被裁定抗拒警員罪成,判囚8星期。他不服定罪上訴,案件今(21日)於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上訴方稱原審裁判官沒處理涉案警員的證供及書面供辭矛盾,上訴被駁回,青年須即時服刑。

上訴人為李駿昊,答辯人為律政司。上訴方稱,上訴人當時聽不到警告,於跑走時跌倒及遭制服,他沒掙扎。裁判官沒處理警員證供不一,警員在記事冊和書面供辭沒提及曾跌倒,但約一年半後於庭上稱,追捕時二人糾纏,警員順勢跌倒。

上訴方指出,警員跌倒及被告有掙扎對本案重要,會加強被告抗拒警員的案情,批評警員沒記錄並前後矛盾。惟法官李運騰認為,記事冊只記下重點。庭上談及,警員或以10秒跑100米追捕被告,李官則稱這速度是「世界紀錄」,「唔期望警員可以跑到」。

律政司採納書面陳辭,李官聽畢雙方陳辭後駁回上訴,將於稍後頒下裁決理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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