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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涉「私了」的士司機鄭國泉下年再訊 男擬認罪女或否認 (18:50)

去年10月深水埗反修例示威期間,有的士剷上行人路撞傷人,司機遭「私了」,兩名男女被指稱有份施襲,被控暴動及蓄意傷人罪,案件今(19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男被告早前透露擬認罪,女被告表示擬不認罪。控方表示,屆時會傳召6名市民證人、9名警員及兩名醫生為專家證人。涉案女被告的案件定於2022年5月10日開審,同年4月1日作審前覆核,料進行9天審訊。

被告依次為報稱會計公司經理的張子龍(32歲)及教師鍾泳儀(25歲)。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上次提訊時已透露,擬承認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有意圖而傷人罪則獲控方同意存檔法庭,而首被告上次已主動申請撤銷保釋。

法官郭偉健關注,若首被告等待次被告開審,等待時間過長會造成不公,認為要盡早處理首被告的答辯,案件於2022年2月17日進行答辯。

控罪指出,兩人於2019年10月6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以及意圖使鄭國泉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各人另分別被控一項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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