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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女認虐兒11月判刑 女方求情稱懷孕未能兼顧4女童 男方稱出於壓力犯案 (18:31)

同居男女受託照顧友人約22個月大的女兒,其間涉多次用藤條打及掌摑女童,甚至以狗鏈綁在女童腰間,把她獨留家中。女童前年死亡,身上有70處新傷舊患,頭部受傷而死。男女被告承認一項虐兒罪,女被告的代表律師今(19日)在高等法院求情稱,女被告因不忍女童送往寄養,無償照顧女童,加上她案發時懷孕,未能兼顧照顧女兒。男被告的律師則求情稱,他是家中經濟支柱,出於壓力犯案,事後非常後悔,望能時光倒流挽回錯誤,又強調未有證據顯示女童的死是兩人虐待所致。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判刑,兩人續還押。

首被告柯靜雯(34歲)的律師求情稱,她案發時另有3名女兒需照顧,其後更懷孕,難以獨力照顧4女童及腹中胎兒,面對很大壓力,在不能自控下犯案。辯方續稱,被告早應知道自己難以承擔照顧重任,惟出於「錯誤的同情心」照顧女童,又形容她對所作所為非常後悔,此生將活在悔意之中。

律師續稱,女童生母未有帶女兒作身體檢查,是被告多次帶她到兒童醫院檢查,可見被告關顧女童的需要。庭上播放女童去世前一天,一家人到粥店吃飯的閉路電視片段,其間首被告有餵粥予女童,亦與她擊掌。辯方認為,片段可證被告與女童關係溫暖及密切。

次被告蕭國偉(30歲)撰寫求情信表示,因忙於工作忽略女童,現在想起女童都感痛苦萬分,希望能得她原諒。信中又稱案件令一家受苦,女兒們要由社署託管,寄人籬下,望服刑後能重新開始,接回女兒一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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