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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一集結案 胡志偉梁國雄陳皓桓等7人囚6至12月 (10:27)

【10:24更新】立法會前議員胡志偉、朱凱廸和梁國雄、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7人,涉煽惑他人參與去年七一遊行,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3罪,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7人被判囚6至12個月,其中正因其他案件而服刑的陳皓桓、梁國雄及朱凱廸,本案有部分刑期須分期執行,3人須加監1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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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刑期如下:

陳皓桓:判囚12個月,其中3個月與之前案件的18個月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21個月

曾健成:判囚10個月

徐子見:判囚6個月

胡志偉:判囚10個月

朱凱廸:判囚6個月,其中2個月與之前案件的6個月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8個月

梁國雄:判囚8個月,其中1個月與之前案件的22個月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23個月

鄧世禮:判囚6個月

判刑前,被告曾健成、鄧世禮連同梁國雄太太陳寶瑩,在庭外拉起寫上「和平示威無罪 政治檢控可恥」橫額,曾健成形容政府「今日可以拘禁我哋嘅身驅,但拘禁唔到我哋嘅精神」。他又稱已着人為他準備笑話書和畫具,入獄後「會畫一系列獅子山系列去懷緬香港人,向大家打氣」,鼓勵港人「堅持才有希望」。另外,下周踏入59歲的胡志偉,今在庭上獲妻子預祝生日快樂。

認罪的7人為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梁國雄和鄧世禮,當中只有曾健成和鄧世禮獲准在判刑前保釋外出,其餘5人正因其他案件而服刑或還押中。同案的陳榮泰不認罪,排期於明年6月開審。

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及胡志偉承認去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陳皓桓、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梁國雄及鄧世禮,承認在灣仔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一帶,舉行或組織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陳皓桓及梁國雄另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及鄧世禮的同一控罪則存檔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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