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中六生管TATP炸藥判勞教中心 官寄語「入去乖乖哋」 (16:58)

前年11月,明愛馬鞍山中學兩名學生涉在校內保管含烈性炸藥TATP粉末,被控管有爆炸品等罪,一名中四生早前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罪名不成立,中六生被裁定兩項管有爆炸品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罪成。法官今(1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稱,辯方早前的報告指出被告患抑鬱,擔心其狀況不適合進入勞教中心,惟懲教最新的報告維持原本建議,法官遂按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寄語他要與懲教人員好好合作,「想早啲出嚟見返媽咪,入去乖乖哋,唔好再做愚蠢嘅行為」。

法官郭啟安判刑時引述懲教報告稱,被告黎文光(20歲)表現合作,對干犯控罪感後悔,另因連累同案的中四生感歉意。其母的求情信指出,因兒子犯案而患抑鬱,相信兒子已有深刻教訓。雖然被告公開考試成績欠佳,但獲台灣一大學取錄,可升讀電子遊戲設計,惟因本案無法成事。

郭官稱,被告已被還押4個月,相當於半年刑期,算是「額外懲罰」,認為他已汲取教訓及有足夠的阻嚇作用。郭官又稱,控罪嚴重,若證明被告使用涉案爆炸品破壞社會安寧,會毫不猶豫判處即時監禁。惟本案情節與同類案件相較輕微,且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在非法集結或暴動現場使用涉案的爆炸品,故接納懲教報告,判被告入勞教中心,更稱相信他可趕及明年往台灣升讀大學。

相關字詞﹕管有爆炸品 無牌管有彈藥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